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保卫武装部(处)拟组织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进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报名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试类别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工)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校内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①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②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校内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5日止。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所产生的费用(不含补考报名费用),由保卫武装部负责;
2.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后,至少为校内单位服务5年,如提前离职,需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费用;
3.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由保卫武装部(处)统一保存备查,服务满5年、离职时归还本人。
4.本次报名人员由各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
5.各单位将报名表通过企业微信报至保卫武装部(处)消防科曹坤(7011865),报名表附后。
五、相关要求
高度重视,做好报名动员工作,把优惠和鼓励政策传达给每一名值班员,做好引导工作。
严格把关,做好选拔和初审工作,注重从年龄较小、知识相对丰富、愿意长期为山大服务的工作人员中选拔,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
妥善处理培训与值班矛盾,按每个消防控制室有1人持证上岗筹划报名工作,保证值班工作连续,保证报考人员能够全身心学习。
保卫武装部(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