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聘用人员、临时务工人员的有序管理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相关规定,校内有聘用人员、临时务工人员的单位须向保卫武装部(处)备案登记基本情况。此次聘用人员变动备案登记是2023年11月27号,保卫武装部在校园网发布的《保卫武装部:关于办理校内出租承租人、聘用人员、临时务工人员备案登记手续的通知》的基础上,如有新聘、解聘、转岗等人员变动情况或其它变动情况需备案登记。
现将校内各单位聘用人员变动备案登记内容通知如下:
1.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新聘、是否解聘、是否转岗及其它情况(见附件一)。
2.此次备案登记的聘用人员(含返聘人员)、临时务工人员只限于2023年11月27号后使用的,原先备案过的不再重复备案。
望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月24日前交到所在校区保卫部。
电子版发送邮箱:56357383@qq.com
纸质版交表地点:
坞城校区保卫武装部(处)治安科(二楼203室)
东山校区南门保卫部办公室
联系人:苗津;
联系电话:7011522 1359314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