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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到第一课——预防电信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 2021-03-08

山西大学保卫武装部宣

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大学生群体使用电脑与移动端设备上网已成为学习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虽然网络极大地便利了同学们的校园生活,但同时也给社会上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提供了一定的机会。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已成为我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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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钱财物的行为(又称非接触性诈骗或远程诈骗)。

太原市2019年电信诈骗案件的数量占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而我校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电信诈骗案件相比其它类型的案件也频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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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通常会利用网购与借贷等线上平台,诱导同学们产生刷单、网贷、裸贷等高风险行为进而谋取暴利。不法分子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也导致了电信诈骗案件的层出不穷,严重危害了广大同学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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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类型1:刷单诈骗

刷单是一个电商的衍生词,特点是受众群体广泛、操作简单、成本较低,具体是指刷单者辅助网购平台商家进行虚假交易,进而提高商家信誉度,而刷单者可获得一定金额回报的不法行为。刷单类型的诈骗案件案发率在我校电信诈骗案件中长期列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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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类型2:短视频软件诈骗

近些年来,各种短视频软件凭借其魔性、潮流、功能、社交等特点迅速占有了大量以年轻用户为主体的市场份额,成为引领时尚的新风向。在这其中,大学生群体已经成为了短视频软件用户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大家沉浸在短视频带来的愉悦中时,其中的一些同学已不知不觉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猎物。我部在此提醒广大同学在使用相关短视频软件时,不轻易相信来源不明的信息,不盲目点击导向不明的链接。当同学们在使用软件过程中涉及到金钱交易、个人隐私等敏感操作时,一定要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再进行相关操作。

在我校近年来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中,受骗学生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心智较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爱慕虚荣攀比。其中,受骗学生对个人信息安全认识的不到位是现阶段我校电信诈骗产生的主要原因。为了更有效预防电信诈骗陷阱,切实维护我校学生自身利益,我部为同学们总结出了预防电信诈骗的四个要点:

1、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人。

2、通过了解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可以有效预防电信诈骗。

3、电信诈骗的手段是在不断翻新的,同学们需要加强防范,提高警惕。

4、只有充分重视预防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电信诈骗才会无处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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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电信诈骗案例分析:

案例一刷单诈骗,同学武某被骗

同学武某在手机QQ群中看到一条刷单兼职的消息。武某为了赚取生活费,根据消息提示添加对方为好友。对方自称是“网络兼职招聘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为武某提供刷单兼职。而涉世未深的武某一心想着赚些外快,于是选择了刷单5000元返现800元的兼职刷单任务。这时,对方告知刷单需先垫付本金。武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自己的某网络购物平台账号与密码给了对方。对方下单后武某再登陆账号进行支付。第一笔刷单本金328元,对方返现给了武某80元。武某在收到80元兼职费后,对这份兼职深信不疑,并继续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所谓的刷单兼职。最后,武某根据对方要求,完成了10笔所谓的刷单任务,共支付了3280元。这时,武某的室友提醒她小心遇到电信诈骗。反应过来的武某随即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已支付的3280元,但对方以尚未完成5000元的刷单任务为由拒绝返还本金。直到此时,武某才意识到对方可能是骗子,于是前往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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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网购诈骗,同学李某被骗

同学李某在某购物平台上购物后,收到QQ的加好友消息,便同意将对方加为好友。对方自称是该平台的“店家”,声称货物有瑕疵,需核实信息以便退款。李某不假思索便配合了这位“店家”。首先李某收到了“验证是否为本人操作”的验证码并将其发送给了这位“店家”(该验证码其实是该购物平台修改密码的验证码),得到验证码后的“店家”首先修改了同学李某的账号密码,导致李某不能登录该购物平台,并同时掌握了其用户信息。该“店家”通过所得到的信息,进一步取得了李某的信任。李某进而在“店家”的循循引诱下输入了银行账号,并在支付宝的备注里输入了银行密码。当“店家”询问其卡上余额时,李某稍感困惑,但尚未怀疑。而当收到银行卡的余额支出确认信息时,李某虽略有迟疑,但在反问对方未成功和压力式“逼问”下,李某仍将验证码发送给了对方。最后,同学李某的银行卡被扣款800元,卡内仅剩20多元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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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网贷诈骗,同学郝某被骗

同学郝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网名叫“某某贷款”的网友,并咨询了相关贷款的事宜。对方告诉郝某,因为她是学生,需要先给她的身份包装一下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而这需要先预付1000元的“定金”。郝某没多想,便通过网络转账支付了1000元“定金”。对方收到钱后联系郝某,称她的银行开户行地址填写错误,需要修改资料。但因为贷款已经进入审核环节,需交纳5000元才能修改资料。考虑再三,郝某还是将5000元转给了对方。第二天,一直没收到贷款的郝某与对方联系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于是报警。

案例四 裸贷诈骗,同学肖某被骗

同学肖某因生活费有限,于是想通过兼职挣些外快。肖某在手机QQ群里看到了一条校园贷广告,便加了广告上的微信,按要求发去了本人的身份证照、学生证照和手机通讯录等信息。当时,对方还要求必须手拿借条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行话叫“裸条”。肖某感到疑惑,于是对方解释道是因其对肖某并不了解,肖某只能凭这些照片和视频作为担保。如果肖某按时还钱,这些照片与视频一定不会流传出去。犹豫再三后,肖某想着借款金额并不大,还款应该不成问题,于是按照对方要求发送了照片与视频。第一笔借款5000元,扣除审核费、照片保密费等费用,肖某拿到手的钱其实只有2750元。之后随着利息越滚越大,该笔贷款连本带利已达到1万多元。无力还款的肖某为躲避债主催债,只能关掉手机。当债主发现联系不上肖某后,便给肖某的通讯录群发了催债短信。这时肖某的父亲肖先生才知道孩子欠了钱,果断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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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短视频软件诈骗案例分析:

案例一

近日,刘某喜欢上了某短视频软件,还通过该软件加了一位微信好友。之后,刘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该好友发送的发红包返现活动的消息,便与其交谈询问。对方称现在有发送红包回馈返利的活动,内容为“转50元返55元等多个档次,每人最多玩三次”。刘某信以为真,于是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4950元,随后发现被骗。

案例二

巩某在某短视频软件上看到一名网红博主推荐了198元的化妆品。巩某相信后微信转账1188元购买该产品,随后发现被骗。

案例三

吴某看到有人称能帮助用户在某短视频软件上刷点赞数的消息,信以为真。与对方联系后,吴某按对方要求提供了自己的微信支付验证码,结果发现微信内6700元被对方转走,随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