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12-08-22
全校教职员工: 我部于近日在校园内及校园网上发了《关于对2012—2013学年度机动车智能卡升级、延期的通知》,对于教职员工车辆智能卡的升级、延期办法有的教职员工还不太清楚,现再如下说明: 1、凡车辆行驶证所有人是教职员工本人的(人事处注册),本人不再需要到保卫武装部办理智能卡升级延期,系统将自动进行升级延期。 2、凡车辆行驶证非教职员工本人而是其家属的,需持结婚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到保卫武装部综合大厅办理升级延期,但不收取任何费用。 3、凡车辆行驶证所有人是学校其他业务单位的,需持学校相关单位证明(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及相关手续,到保卫武装部综合大厅办理。 保卫武装部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