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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二、开展法制教育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强化对校园尤其是治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治安安全责任制。

  四、快速反应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处理事故。

  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内各类人员的管理。

  六、建立健全治安工作档案及隐患整改台账。

  七、协同做好日常防范工作,使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八、建立案件信息库,定期进行案件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九、负责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预案审查和指导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