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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外单位(公司)或个人在校内占用公共场地的申办流程

发布时间:2015-03-12

  一、个人占用公共场地的:
  1、相关人持使用公共场地申请;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3、到保卫武装部综合治理科进行审批备案(三个工作日)。
  二、校内外单位(公司) 占用公共场地的申办流程:
  1、外单位、校内单位(公司)、学生社团提出公共场地使用申请, 由该单位(公司)、学生社团领导签字盖章;
  2、写出申请报告,注明申请项目、活动规模及安全预案;
  3、到保卫武装部综合治理科审批(三个工作日)。

  三、外单位、校内单位与校外单位共同承办各类型培训和大型活动如需占用学校场地的,须在活动举办前一个月报党办、校办审核,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由保卫武装部综合业务大厅,综合业务大厅根据职能转有关科(室),经审验并上报公安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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