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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11年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及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08-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部署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配套落实省教育厅《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后勤[2011]20号)、《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山西省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1]2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促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形势持续好转,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为重点,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安全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科技创安工作,全力预防可防性案件发生,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山西大学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组,对此项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书记和副校长担任,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校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 军
  副 主 任:党志峰  王世杰  胡莉彬   
        李建文  张民杰  吴斗庆
        王臻荣  张卫民  卢宇鸿  
        杜建民  张 明  邓松录
        李济洪  龚巧梅  
  各单位成立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三、主要工作内容
  巩固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特别要将2011年上半年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作为检查整改重点,属于各单位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学校,实行挂牌监督。同时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专项整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
  (二)稳定工作(党办负总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把政治稳定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确保各项政令的畅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具体负责)
  (三)网络安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总责)
  加强对全校计算机网络,特别是因特网的管理和监控。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保密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生的网络道德和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载不熟悉、不健康、不明来路的软件,不接受可疑的邮件,不浏览有色情、暴力内容的网站,不在网上参与恶意或非法炒作。(各单位具体负责)
  (四)传媒管理(宣传部总负责)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各种邪教在学校渗透。宣传部要严格校报、校刊、校电视台、校广播站稿件的审阅、审查制度。各种约题讲座的主讲人及讲座内容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单位具体负责)
  (五)消防安全(保卫武装部负总责)
  1、值班、消防安全教育、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隐患排查和责任追究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相应台帐,做到责任到人。(各单位具体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通过消防演习加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并在遇火时能沉着应对。(各单位具体负责)
  3、检查消防设备具体要求:对设施设备不齐全的必须及时补充;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必须及时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必须取缔;加强对校区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各单位具体负责)
  (六)交通管理与安全  
  1、“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涉及的内容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校交安委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2)各单位通过举办讲座、组织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观看电影、视频、征集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画和交通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全省交通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假日,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具体负责,宣传部、团委、学生工作部、保卫武装部、人事处负总责)
  (3)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值班和巡逻对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人行道、隔离防护栏以及接送学生的车辆等交通设施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增加和完善相关设施,特别是学校周边道路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保卫武装部负责)
  (4)重点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礼仪山西”、“迎中博、讲文明、树新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部、校交安委、市交协山大工作站负责)
  (5)学校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和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校交安委负责)
  (6)通过新生家长会、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各单位及附小幼儿园具体负责、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分别负责)
  (7)学校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汇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校交安委负责)
  (8)附小实行“小黄帽路队”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要安排老师协助交警等有关部门维护好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要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要教育学生掌握横穿马路、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载货汽车、农用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超载车、违章车,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人事处负总责,附小、幼儿园具体负责)
  2、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和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落实情况。(全文附后)
  3、完善交通设施和执行携证制度。(保卫武装部负责)
  (1)进一步完善校门口和校园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施划停车位线和人行横道线。
  (2)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一律实行证件管理和合法收费管理,携物出校门要严格执行携证制度,严禁无证游商进入校园。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要遵守门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门卫的管理、检查。
  4、及时检修车辆(各有关单位负责,校交安委和市交协山大工作站负总责)
  (1)各公用车使用单位是否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员工。
  (2)学校购买并使用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员工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3)接送师生员工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学生安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党委负总责)
  1、贫困生就学问题。(各学院具体负责)
  2、学生心理健康安全问题。(各学院具体负责,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具体督查)
  3、毕业、就业安全问题。(各学院具体负责)
  4、学生社团活动安全问题。(校团委具体负责)
  5、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的相关安全问题。(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具体负责)
  (八)公寓管理(后勤管理处负总责)
  学生公寓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对携物出(入)楼者进行检查和登记。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有害、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公寓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等电器,不得任意乱接电线、网线和安装插座。严禁非正式电工动用电闸。宿舍长负责管理本室照明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向值班室报修,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保证用电安全。不得在宿舍、走廊和公寓楼外堆放、焚烧废纸和其它物品。学生公寓楼内或底层不得设立商业场所(摊点)。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的来人登记和会客制度。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管理和治安消防检查。各学院要主动配合公寓管理工作。要执行教育部的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各学院协同负责)
  (九)食品安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负总责)
  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学生餐厅和食品卫生的管理,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食品储存关、食品清洁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关和食品操作间准入关,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饮食安全。做好饮用水的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
  (十)设施设备安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总责)
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教育安全的资金投入,对排查、督导中发现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设施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更新和改造。
  1、进一步加强校园各餐厅(学生食堂)、厕所等学校燃气、水电暖、锅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
  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存放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
  3、加强生物标本室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学院具体负责)
  4、加强图书馆古籍室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图书馆具体负责)
  5、加强人民币和票据票证存放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计划财务处和各单位具体负责)
  6、加强学校各实验室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禁止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承揽私人业务。(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
  7、加强体育场、文体馆、游泳馆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体育学院具体负责)
  8、加强校园超市、小卖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十一)房屋安全(资产设备处和后勤管理处负总责)
  1、用房安全
  做好全校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宿舍、餐厅、活动场所等用房及校园周边围墙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
  2、出租(公)房管理
  清查和整顿校园公有房屋的出租情况,禁止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禁止从事网吧、歌厅、台球、电子游戏和易燃易爆等经营活动,出租方必须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经常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对管辖区域具体负责)
  (十二)外来人口安全管理(保卫武装部负总责)
  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对各类暂住人员由各用工单位重新进行登记、注册,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报保卫部备案。贯彻“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暂住人员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具体负责)
  (十三)社会办学安全管理(校长办公室负总责)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考研辅导及各类培训、讲座等活动的管理。一是规定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和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各类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培训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需报批备案。理科各类讲座报科技处审批备案;文科各类讲座报社科处审批备案;约题讲座报宣传部审批备案;有关学生就业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暨社团等活动,分别报学工部、研究生学院党委、校团委审批备案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一在指定场地举行。三是各单位与校外单位共同承办的各类培训和大型活动如需占用学校场地,须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核,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并作好安全、后勤等相关工作。外单位来校租赁场地,必须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批,保卫武装部备案。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教学设施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具体负责)
  (十四)关于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
  安全教育进课堂(各单位具体负责,教务处和保卫武装部分别负责)
  (1)课程设置
  安全教育课程要从新生入学开始至毕业离校为止,贯穿学生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全过程。安全教育课为学生的必修考查课,每学期均需开设,成绩录入学生总成绩,学生按规定修满后才能毕业。
  (2)教育内容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应急知识、公共安全;物品保管、财产安全;防火知识、消防安全;出行平安、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食品安全;珍惜生命、人身安全;校园环境、周边安全等八个方面。
  (3)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课程主要由各院系辅导员担任授课教师,教务部门负责,会同学生、保卫等部门统一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排课、成绩录入等工作。
  (4)授课形式
  授课可以通过入学教育、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课程教育和日常教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
  应急演练全覆盖(各学院具体负责,保卫武装部负总责)
  (1)演练目的
  通过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应急避灾的正确方法,熟悉灾后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校、有序地进行,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2)修订预案
结合学校所在的区域环境、季度变化、灾害发生规律和学校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各类紧急预案,有针对性地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紧急疏散、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应对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3)演练内容
  应急避震演练;紧急疏散演练;自救互救演练
  (4)演练准备
  充分利用假期的时间,组织专门人员分类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加强实施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严防发生次生安全事故。演练前对疏散路线必经之处和到达的“安全地带”进行实地仔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障碍和隐患,确保线路畅通和安全。
  (5)及时总结
  加强安全演练的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完整妥善地保存演练全程有关档案资料。
  (十五)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保卫武装部负总责)
  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认真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包括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有害卡通画册、污秽“口袋书”等非法出版物制作和销售摊贩以及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章建筑。
  (十六)应急处置措施(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总责)
  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是否完善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各单位具体负责)
  四、活动步骤
  2011年的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分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9月份):宣传发动。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校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第二时段(10月至11月):全面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积极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时段(12月份)总结考评。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的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参与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留死角,确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要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我校人员密集,学生防范能力较弱等特点,对重点区域、时段有针对性的增强采取措施的力度。
  (三)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学校与学校安全“三项建设”、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学校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请各单位于每月9日、19日、29日将该月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情况报党办、校办和保卫武装部。(含电子版和打印版)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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