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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11年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5-31

近年来,学校始终把创建平安校园作为事关学校长远发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通过一系列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安全隐患明显消除,安全稳定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校园安全形势明显优化,形成重安全、抓安全、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学校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省综治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晋教后勤[2011]2号)、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1]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教育厅系统“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晋教后勤[2011]1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将我校校园安全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巩固历次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维护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大安全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平台,以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的学校安全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科技创安工作,全力预防可防性案件发生,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山西大学2011年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组,对全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  秦良玉   郭贵春
  副 组 长:  李忠人   杨 军
  成   员:  学校各单位党政一把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杨 军(兼)
  副 主 任:  党志峰   胡莉彬  王世杰
          李建文   张民杰  张卫民
          卢宇鸿   张 明  邓松录
          李济洪   龚巧梅
  各单位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及“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

  三、做好专项整治工及“安全宣传月”的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抓好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活动主题,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提高安全认识、强化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围绕活动主题,营造校园安全宣传氛围。学校宣传活动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在校园各路段、主要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置专项宣传栏,举办6月15日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制作宣传单和警示教育牌,发放宣传单和安全教育手册等形式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营造有利于学校安全工作氛围。
  (二)认真组织安全咨询日宣传活动
  6月15日将在初民广场举办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精心制作并展示的安全教育展板至少两块。宣传的内容,反映安全发展和“大安全观”理念,宣传和展示学校和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解答广大师生员工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咨询问题。
  (三)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在6月13日至6月20日安全应急演练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全校各单位在保卫武装部配合下,要普遍组织一次防震减灾和消防安全方面的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号)中规定的方法步骤分类进行整治。特别要将2009、2010年度各单位和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作为检查重点。属于各单位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正式文本形式上报学校。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一)认真落实上级通知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专项整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示、会议精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和通知精神。(各单位负责)
  (二)政保安全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把政治稳定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确保各项政令的畅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党委办公室负总责,保卫武装部协同负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三)传媒及网络安全管理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各种非法传教组织在学校渗透。宣传部要严格校报、校刊、校电视台、校广播站稿件的审阅、审查制度。各种约题讲座的主讲人及讲座内容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宣传部总负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2、加强网络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保密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生的网络道德和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载不合法、不健康、不明来源的软件,不接受可疑的邮件,不浏览有色情、暴力内容的网站,不在网上组织、参与恶意或非法炒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四)消防安全(保卫武装部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1、值班制度、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隐患排查和责任追究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相应台帐,做到责任到人。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是否有效落实,学生消防意识、消防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是否得到提高。
  2、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检查消防设备具体要求:对设施设备不齐全的必须及时补充;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必须及时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必须取缔;加强对校区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
  (五)外来人口安全管理
  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对各类暂住人员由各用工单位重新进行登记、注册,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报保卫武装部备案。贯彻“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暂住人员的第一责任人。(保卫武装部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六)门卫安全管理
  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一律实行证件管理和合法收费管理,携物出校门要严格执行携证制度,严禁无证游商进入校园。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要遵守门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门卫的管理、检查。(保卫武装部负责)
  (七)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党委负总责)
  1、贫困生就学问题。(各学院具体负责)
  2、学生心理健康安全问题。(各学院具体负责,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具体督查)
  3、毕业、就业安全问题。(各学院具体负责)
  4、学生社团活动安全问题。(各学院具体负责,校团委具体督查)
  5、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的相关安全问题。(外事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具体负责)
  (八)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疾病的传播,加强对学生餐厅和食品卫生的管理,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食品储存关、食品清洁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关和食品操作间准入关,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饮食安全。做好饮用水的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总责,校医院配合)
  (九)公寓管理
  严格执行学生公寓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对携物出(入)楼者进行检查和登记。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有害、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公寓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等电器,不得任意乱接电线、网线和安装插座。严禁非正式电工动用电闸。宿舍长负责管理本室照明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向值班室报修,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保证用电安全。不得在宿舍、走廊和公寓楼外堆放、焚烧废纸和其它物品。学生公寓楼内或底层不得设立商业场所(摊点)。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的来人登记和会客制度。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管理和治安消防检查。各学院要主动配合公寓管理工作。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后勤管理处负总责,各学院协同负责)
  (十)房屋安全
  1、用房安全
  做好全校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宿舍、餐厅、活动场所等用房及校园周边围墙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后勤管理处负总责,各单位对所辖部门负责)
  2、出租(公)房管理
清查和整顿校园公有房屋的出租情况,禁止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禁止从事酒吧、网吧、歌厅、台球、电子游戏和销售易燃易爆商品的经营活动,出租方必须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经常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对管辖区域具体负责)
  (十一)设施设备安全
  对排查中发现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更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总责)
  1、进一步加强校园各食堂、燃气、水电暖、锅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
  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存放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
  3、加强生物标本室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生命科学学院具体负责)
  4、加强图书馆古籍室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图书馆具体负责)
  5、加强人民币和票据票证存放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计划财务处和各单位具体负责)
  6、加强学校各实验室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禁止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承揽私人业务。(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
  7、加强体育场、文体馆、游泳馆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体育学院具体负责)
  8、加强校园对外出租的营业性公房、超市、商店、饭店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十二)大型活动安全
各单位集体外出活动及30人以上的大型校内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应制定安全预案,指定专人负责。
  (十三)社会办学安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组织和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各类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培训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2、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需报批备案。理科各类讲座报科技处审批备案;文科各类讲座报社科处审批备案;约题讲座报宣传部审批备案;有关学生就业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暨社团等活动,分别报学工部、研究生学院党委、校团委审批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在指定场所进行。
  3、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教学设施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点)。各单位与校外单位共同承办的各类培训如需占用学校场地,需报学校审批。外单位来校租赁场地,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批,保卫武装部备案。
  (十四)应急处置措施
  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是否完善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
  (十五)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
  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包括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有害卡通画册、污秽“口袋书”等非法出版物制作和销售摊贩、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以及出租屋、违章建筑。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及时剔除校园网络中的不健康因素,引导学生健康上网,组织广大学生广泛开展以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欣赏文明健康的艺术作品,形成以优秀的文化感染人、引导人、教育人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保卫武装部、校团委、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现代教育中心对应负责)
  (十六)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4月28日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巩固学校安全工作的成效,加强学校保卫力量,完善校园防范的长效机制,推广警校联动、学校视频监控设施介入公安监控平台等经验,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保卫武装部负总责,各单位配合负责)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至6月):宣传发动。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要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校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其中,六月份为“安全活动月”,分为四个时段进行:第一周为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日至6月5日);第二周为安全常识普及周(6月6日至6月12日);第三周为安全应急演练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日至6月20日,其中6月15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第四周为安全文化创建周(6月21日至6月30日)。
  第二阶段(7月至10月):全面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积极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总结考评。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小组(两办、保卫武装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政治意义,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留死角,确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要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我校人员密集,学生防范能力较弱等特点,对重点区域、时段有针对性的增强采取措施的力度。
  (三)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进行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月”活动要与学校安全“三项建设”、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学校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各单位于每月28日至30日将该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两办和保卫武装部;于7月1日将“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情况上报两办和保卫武装部。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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