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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4日—8月21日。学生8月21日报到注册,8月22日开始正常上课,机关各部门原则上不放假,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有序,现根据6月22日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就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假期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各学院要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二、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解除的安全隐患要书面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三、加强假期在校学生的安全工作、服务工作、管理工作。严格假期在校学生审批,详细登记在校学生人数和姓名,做好假期饮食、住宿等服务工作。
  四、各单位要加强视频监控等技防设备管理,做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及监控情况记录。保卫武装部要加强校园夜间巡逻和家属区安全管理,张贴公告,提醒教职工加强防范,防止夜间失盗。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的交通、消防、后勤保障、网络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工作。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出租教室。各学院确需举办培训活动,应严格执行上报制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利用学校场地举办培训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假期举办跨部门、跨学校的学术论坛及其他大型活动应报学校批准,由保卫武装部备案。要落实国家有关学术活动保密的各项规定,做好学术活动的保密工作。
  七、假期公有住房的改造、装修工作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批、报审。严格执行施工队伍审核制度,明确责任,安全施工。加强临时用工管理,临时工信息及时报保卫武装部备案。
  八、7月4日前,各单位将值班表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及保卫武装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脱岗引起的事故和损失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在放假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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