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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小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1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今年我校在校生的征集工作,现将小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1年征兵工作具体到高校的相关政策规定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勇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英勇奋斗的优秀青年。
  体格条件,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本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家庭隐疾病史,并且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其他身体条件。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四、安置政策:
  对当年从山西入伍的非山西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省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在就业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落户手续。
  五、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6日—2011年11月5日18时。
  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交校保卫武装部军事科确认,《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校学生工作部审核。
  保卫武装部军事科联系人:王治东,咨询电话:7010199。
  学 生 工 作 部 联系人:赵 波,咨询电话:7018042。

  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

 
                            校保卫武装部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